树影横斜,湖水清浅,
月色淡淡,
拉着他们长长的身影。
他背着瘫软在身的安歌,脚步轻快的向着家中走去,然后直接上了楼,厨娘看到缓了冷战的小俩口,心中欣喜,这少爷和少奶奶总算是和好如初了。
她也就放心了。
卧室里,他帮昏昏欲睡的她退掉衣服,然后擦试一遍,又是一片雨露甘霖,花月纵横在床,一帘月夜春梦,绵绵长久。
他的温柔,像是酿了最低的酒,香而醇,让人醉入其中不能自拔。
安歌头一次随着小舟那样畅快的舟游,就像细胞全部放在船头,迎头踏浪而来,没有屏幕,只有一片映心的湖光山色,美不胜收。
她恍似怕自己掉下小舟,双手揽着他的双肩,像是揽住船头般,跟着他乘风破风,直济沧海的最深处……
几番下来,她得到了细胞全部愉悦的释放,她吃惊的望着他,难以置信,今天的他是如此的温柔细雨,轻点唇露,难以言喻。
他轻轻的吻住她耳珠,
“老婆,还没有尽兴?”
“差不多了。”
“差不多,可不行,要完美收官才行。”
“我可顶不住了,伤口万一崩开。”安歌担忧着。
“不会的,我仔细看过了,伤口已经完全愈合了,而且我按着医生的嘱咐,还多坚持了两个星期呢,所以呢,你的资源宝库是结实的。”
“今天就放了我吧?”她的声音软绵绵的,她没有昏睡去,但是累得软趴趴得没有一丝力气。
“不行。”他霸道下的温柔,“老婆没有尽兴,我哪敢收官。”
“我尽兴了。”
“舒服了?”
“你说呢?”
“要你说!”他戏虐她,他有一万句话等着她呢。
“舒服。”她的脸刷的红了,然后别过头去,“你再问,我不理你了。”
“真的?”
“真的。”
“那还不错,说明老公体力尚可,不然老婆不满意了,我还得做一夜十次郎。”
最后一句,骇得安歌立刻瞪大眼睛扭过来道,“你这样,已经是万里挑一的好身手,不要再十次,以后你的腰不要了?”
“我又不是夜夜笙歌?”
“你还不是?”安歌觉得差不多已经夜夜笙歌了。
“你大姨妈的时候,我总没有占你便宜吧?”路云城分得很清楚。
“你,流氓!”
“有点,要不再流一次?”路云城诡异的一笑,吓得安歌赶紧扭回头,把被子包裹紧自己,不让他丝毫有钻进来的可能。
看到她吓得心惊胆颤的样子,他决定放过她一次,毕竟伤口刚好不久。
他安顿好她,直接去了书房,打开电脑,开始处理公事,处理到半夜,他才回到屋,发现她睡得很沉,那一盏台灯微亮,似乎在等着他般,他倏的胸口感觉有一种异样的感觉。
以前,他很久不曾住这里,一年偶尔一两次住这里。
但,
自从随遇而安之后,他基本就住在这里了。
按灭了台灯,他刚才克制着自己的最猛烈的欲望,但是却得到了最舒服的玉望,人就是一种高级动物,在这种事情上尤其是比动物还动物。
岁月弥久,来日方长。
突然间,
他的脑海忽然冒出这两句话,路云城骇了自己一跳,他偏腿下床,来到阳台,点了烟,披了衣裳,一颗接一颗的燃起,他想起,季子墨问他的话,“是不是喜欢上她了?”
他摇摇头,掐灭了烟。
回到床上,把三八线彻底的收了起来,放进抽屉里,他背对她,但是觉得不舒服,还是扭过头,看着她纤弱的后背,不觉伸手揽过来,揽在怀中,拥着她,嗅着她发间的百合香气,很快,就进入了梦境。
第二天,
云威办公室,
一进大厅,大家都在议论,
“《台伯河之恋》官宣了!”
“要开播了!”
“听说是一个纯新人。”
“这人长得有点安歌?”
安歌意料之中,并不以为意。
还有《轻轻一笑很撩人》,又是梨花CP合作,看来这两部青春剧又撞上了,而且还是同一天开机仪式。安歌听到这些议论,知道两部剧可能真的撞上了,都是自己手绘的。
她叹了口气,肯定有一部要赢。
走进办公室,
萧克推门进来,她赶紧站起来,“萧总有事?”
“你坐。”萧克摆摆手,也随意的坐在沙发上,“《台伯河》,《轻轻一笑很撩人》,同一天开机,你和我都受邀了,怎么办?”
“萧总,你去参加《台伯河》的,我去参加《轻轻一笑》的,哪个也不得罪,毕竟都是金主?您说,还有更好的办法吗?”
“参加完一个,再赶往另一个,时间上是有一点紧。”萧克对安歌的建议肯定又犹豫,这两部都是云威打造,尤其是安歌是主角,他希望她都能出现在两部剧的开机现场。
“我和路总那里多次交锋,我出现也是尴尬,不如不出现,所以麻烦萧总了。”安歌坚定的否定的去参加路清川剧本的开机仪式。
“那好。”
“我给凌绪打一个电话。”安歌说完说拿手机拨通了凌绪的电话,“凌总?”
“是我,秦珂。”
“哦,告诉凌绪,我去参加他的开机仪式,不过有一个要求,我不想走红毯,我想低调,如果走红毯,我就不去了,合影的时候,主创可以合影。”
“这个,我和凌总商量一下。”安歌很低调,低调到让秦珂摸不着头脑,这年月谁不想挤破脑袋出名,而安歌就是一个特例,听说某大校友会上公开拒绝路清川的表白。
这安歌到底喜欢的男人是谁,跟着的男人是谁?
秦珂也猜不着。
周末,艳阳天,
一套短裙,一个宝蓝色的大衣,一双水晶鞋,安歌散开头发,来到《轻轻一笑很撩人》的开机发布会现场。
直接来到幕后,见到秦珂,她道,“之前说好的,我喜欢低调,不喜欢暴露在灯光下,这是我的风格,我只喜欢人绘,那才是我的工作,聚光灯下的是演员,需要的是他们的光彩。”
“好吧,喝点水,凌总我暂时没找到,电话也不通,也不知道去哪里了。”
“关健的时候,不至于吧。”
“电话没电了。”凌绪微喘了口气跑到幕后道,“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?”
“你的我一定来,要不白成邻居了。”安歌一笑,“别让我走红毯了,我真的受不了那镁光灯的刺激,而且我的表情也不自然,所以请饶过我。”
“哪行,这红毯,你必须要走,我说过,我牵着你的时候,什么也不要想,做最自然的微笑就好,或者向两边的粉丝们摆手示意,这样很有撞击力。”凌绪直接拽起安歌的胳膊就示意起来,秦珂看了眼,扭过头,眼角微微泛红,再扭过来,是一惯的微笑。
“是的,作为主创,又这么美丽,应该走红毯,这样曝光率高了,你的身价也提上去了,你的薪水也跟着一路水涨船高。”秦珂很现实的讲道,她穿了一件紫色的抹胸长裙,很漂亮,颈子很美,很长,像是天鹅的后颈般,挂着一条紫色的水晶项链,发髻高挽,十分漂亮。
像是江南水乡的女子,从画中走出来似的。
“凌绪,你没发现,今天秦珂很美?”
“嗯,她每天都很美,尤其是走红毯的时候,最为精致,她都可以当演员,但她就是不当。”凌绪也对秦珂一路夸赞。
“分明是安歌漂亮!”秦珂推却。
“一会儿,你和秦珂走红毯吧,饶了我吧。”安歌还是不想走。
“我们天天一起,太熟悉了。”凌绪不肯放弃。